•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最近流行--------------割JJ (1人在浏览)

cam621

荣誉主席
注册
2005-12-30
帖子
4,869
反馈评分
285
点数
191
另外一单。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539965-1.shtml
从水浒传潘金莲、西门庆、武大郎事件到遵义一伤、一捕、一哭事件,一千多年过去了,此类悲剧还在发生,说明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没啥进步,此类悲剧发生的根源在于心灵的不开放…道德和法制都已经与时俱进,以前古代通奸要被抓进猪笼,非常野蛮,现在通奸已经不属于犯法了,非常人性化,但有些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古代,可悲…

  通奸是双方自由自愿,不属于犯法。婚姻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契约,觉得自己戴绿帽了,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劝告协商,如果不行就去离婚,没必要用暴力反自由,去伤人,暴力伤人是犯法的,是要坐牢判刑的,不值得……

[attachmentid=330888]
 

附件

  • 187021673.jpg
    187021673.jpg
    96 KB · 查看: 260
我操了。这世界没女人了吗?离了婚再去找别的呀。我靠。
 
没收作案工具,惨字一个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