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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应管不应禁、应倡不应限(转载) (2人在浏览)

我不是强盗

初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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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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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看到:深圳又在大抓电动车,许多城市也对电动车大开杀戒了。对此,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和接受。我们觉得使用电动车相比较燃油车来说,有以下的优点和好处:
1.环保:毋庸质疑,电动车是绿色环保的。尤其是像现在北方雾霾泛滥成灾,用电动车出行是减少雾霾的有效方式。
2.省钱:一辆小车动辄十多万,保险费和油费每年又要上万元。但电动车一辆只需两千多元,维护费和电费一年用不了一千元,费用才是小车的十分之一左右。因此,电动车在当今百姓生活水准还比较低下的时期是较节约的出行方式,且电动车在节省能源方面有着巨大优点!
3.方便:电动车体积小、重量轻、可以很方便地串街走巷。平时买菜、接送孩子、短途交通等等,都比小车方便。特别是现在开小车到外面,不仅仅经常堵车,还经常找不到停车位,但电动车就不会,因此电动车比小车更方便。重要的是电动车占地面积绝对没有汽车高,社会对电动车的公共投入也绝对比汽车少!
4.公平:道路是公有的,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无钱人都可以行走。只准有钱人的汽车行走,而不准无钱人的电动车行走,这只能制造新的不公平,制造无数怨气,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起不了积极作用!无钱人买电动车是为了满足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如果强行剥夺底层百姓的这点权利,这对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5.民生:去年我国电动车生产量接近三千万部,估计全国电动车总拥有量有上亿辆。这些电动车已经成为普通市民不可缺少的日常用品。许多人的上班、工作、生活、谋生等等,都离不开电动车了。特别是像快递业那样行业,如果没有电动车将很难运转了。因此,禁止电动车将严重妨碍民生。
综上所述,电动车的优点是很突出的,电动车不但不能禁止而且要提倡和扶持。
可是,为什么许多地方政府要禁止电动车呢?依据的是什么标准呢?
据我所知,他们主要依据的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能大于40公斤的。按照此规定,所有的电动车几乎都超标了,所以基本都要被禁止了。
大家知道,人类科技的发展,都是在朝着更快、更强发展,那为什么要人为规定电动车时速不得超出20公里呢?这不是明显地限制科技的发展吗?既然现在电动车时速可以轻松上百公里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恪守那个限速20公里的规定呢?汽车怎么不限速20公里呢?
禁止电动车上路的主要原因就是说电动车太快、不安全,且电动车数量太多,违章太多。汽车不是比电动车更快吗?且数量及违章也很庞大。由汽车引发的事故大多是大事故,而由电动车引发的事故相对汽车来说,都是一般性小事故,当然也有致人死亡的,但那不是普遍,那只是个例!

对此,我们认为,所谓安全,是相对而言的。走路最安全的,难道大家都回到走路的时代去吗?再者,电动车违章比较多,那是因为长期以来电动车不给挂牌,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才导致大家无所顾忌,才造成较多的违章。社会在发展,高效的出行方式对社会的进步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再说,如果禁止了这大量的电动车,就会迫使一些本来骑电动车的人被迫去购置小车(这数量将非常可观),其最后结果肯定是使我国的公路越来越拥挤,社会公共投入将更加庞大,百姓的负担无疑将加重。如果因为少数电动车违章和安全的问题,就要把所有的电动车全部禁止,那就是一种典型的因噎废食、典型的懒政行为!

有没有对电动车进行管理的有效办法?有!建议将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全部纳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 。
1.驾驶人必须经过学习(与机动车一样,包括驾驶技能、交通法规等)并考核合格,取得驾驶证才准驾驶。
2.所有电动车必须经过审验,合格者上牌。
3.所有电动车强制购买交强险。
4.所有电动车进行定期的安全检验。
5.所有电动车达到一定年限,强制报废。
6.所有电动车的违章处罚与其它机动车一致,进行严格处罚。
7.所有驾驶者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遵纪守法不违章。将违章者纳入交通管理平台,以后违章者若考汽车驾驶证,因其具有潜在危险因素,故延长其申领驾驶证时间、增加其考试难度、增加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费用。
8.将违章者纳入银行与保险征信系统,银行不予贷款或者提高贷款利率,保险公司不予保险或者增加保费。
9.将违章者与城市给予市民的福利待遇联系起来。比如违章一次,将减少、降低其待遇;坐车坐船坐飞机,增加其费用;延长户口转入年限;对待升学者,别人500分就可以上,违章者需要501分才能上;公务员招考,对违章者进行几年内不得报考处罚,或者增加其上线分数处罚。
10.电动车遗失,必须进行报备。需要转手,必须过户。遗失不报备,转手不过户者,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原车主负责。
11.对多次违章电动车进行收缴,不予返还。
12.对多次违章驾驶者,吊销其驾驶证,并几年之内不能申领任何驾照。
13.全民共管。所有市民都可以随手拍下违章电动车,并将证据交予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将证据保存,并以此证据对违章者进行一系列的处罚。对监督违章者的市民进行奖励,比如奖励积分,在入户、入学、申请公租房等各项社会福利时,享受优待。
......
有上述众多管理办法,谁还违章?谁敢违章?!
要管理好电动车,不是没有办法,关键是看管理者有没有那个心!一刀砍掉电动车,那的确省事,但那也把大多数底层百姓的心给砍掉了!总之,要出台一个与公众利益相冲突的政策,一定要慎之,要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83/67/53/6_1.html
 
世界上最荒谬的六件事 :
第一:砍了树做成纸,在纸上面写着爱护森林.
第二: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在KTV里面唱父亲你辛苦了 .
第三:女人每天和很多男人在暧昧,却说着世界上没有好男人.
第四:用辛苦挣来的钱,换成烟,再烧了!换成酒,喝醉了吐了.还说钱难挣
第五:ZF不断提倡节能环保,ZF又要将你赶尽杀绝!到底听谁的
第六:明明同意以上说法,却不点赞!
 
我建议交通部:全面禁止汽车上路行驶(营运车除外),汽车才是造成交通闭塞与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全面推行摩托,山地车,自行车,恢复绿色行驶,多脚踏运动,保障国民身体健康,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电动就是电动,机动就是机动,怎么能够把电动纳入机动(机动车上路,本没有违反交通管制,是触动了这个准则?!)?!

照这个逻辑,是否可以把猫,当作虎养?!
 
深圳,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居然出台这样与现代社会倡导的环保可持续发展完全对立的政策,令人大失所望。
当年的光辉形象一跌谷底!
 
马兴瑞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
马兴瑞,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山东郓城人,1988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GCD,哈尔滨工业大学飞行动力学研究室一般力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广东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第一书记。
 
一、富人剥夺穷人的路权。这其中的原因是立法执法都同一批人,而且其中能发言的绝对没有开电动车与摩托车的。
二、截杀快递业,毫不留情。几年前,我听说深圳允许快递行业坐摩托车送货的,但现在看来,呵呵,不说了。
在封杀电动车与摩托车前,有开过听证会吗?
深圳有限行限购前有个听证会吗?下午两点辟谣,晚上六点就开始限购。
 
只准有钱人的汽车行走,而不准无钱人的电动车行走,这只能制造新的不公平,制造无数怨气,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起不了积极作用!无钱人买电动车是为了满足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如果强行剥夺底层百姓的这点权利,这对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只准有钱人的汽车行走,而不准无钱人的电动车行走,这只能制造新的不公平,制造无数怨气,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起不了积极作用!无钱人买电动车是为了满足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如果强行剥夺底层百姓的这点权利,这对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告诉大家一个致富的好消息。 找一个人多的公园。 选一块长的好草坪。 然后在草坪边上放10块钱。(必须在踩了草坪才能检到的地方 )再在草坪不起眼的地方插个小牌子写上“践踏草坪罚款20元。再在袖子上套个执勤字样的袖子。 然后躲起来。 接下来你们懂的。 小康生活就靠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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