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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冤!还我母亲尸体!还我公道! (5人在浏览)

QUOTE(娃哈哈 @ 2008年09月18日 Thursday, 11:21 PM)
没搞掂论坛还是不放心,葬人城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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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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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刚经历过电话通话录音, 在通话中我是有意识地引导对方作问答, 整个对话作了很明晰的事实证明, 但却不能作为法律的证据, 说是不正当行为取得的证据不能拿上法庭, 导致20万元对方不认帐, 不了了之.......当然这是公司的钱....

整个事件历经三个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电话确认, 现场中C公司答应退回20给我们, 当时因没有公章及C公司总经理不在现场, 故没有写到任何的纸质资料...
过后C公司总经理不认帐, 我进行了有意识的电话通话录音, 我们有最好的律师, 却苦于没有拿得上台的证据, 不了了之.......是一个教训......当然这与民事的应该会有些不一样, 有些事我们都明知道是这样, 但是经由法律却是无可耐何....证据的可用与不可用, 也许专业的律师会更加了解.....

XX是我所在的公司, YY是战略伙伴, CC是应退钱公司
现场经手人:
XX公司董事长:张总
XX市场部:廖小姐
CC项目总监:刘小姐
CC销售经理:丁辉

相关不在场但用电话沟通人员:
YY总经理:牟总
YY市场部经理:董小姐
YY市场部展会主管:计小姐
YY市场部展会协调:徐晨
XX副总:林建明
CC总经理:蔡毅
CC副总经理:蕉总
 
如果当地还不出来处理问题,给出满意的答复,还要作出最少二十万的赔偿!楼主一定誓不罢休,一定要继续发贴.继续上访!
 
替侵鞲械娇杀


的 @什麽社 尊重下死者是最基本的吧
 
QUOTE(paimai668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07: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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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18日 Thursday, 10:44 PM)
你的划线结论在自己红色的理论中就站不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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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看来你的法律水平真的有限。我说并不是所有的偷拍偷录都不能作为证据,这话一点没错。因为,譬如,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是可以通过偷拍偷录取得有效的证据的。但这是合法的偷拍偷录。因此我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
 
QUOTE(1234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08:10 PM)
哈哈。看来你的法律水平真的有限。我说并不是所有的偷拍偷录都不能作为证据,这话一点没错。因为,譬如,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是可以通过偷拍偷录取得有效的证据的。但这是合法的偷拍偷录。因此我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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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08: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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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笑吗?请举出理由。
 
QUOTE(paimai668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07:52 PM)
没有搞定!有搞定的话我会在这里说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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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谈判。
 
QUOTE(1234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08:10 PM)
哈哈。看来你的法律水平真的有限。我说并不是所有的偷拍偷录都不能作为证据,这话一点没错。因为,譬如,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是可以通过偷拍偷录取得有效的证据的。但这是合法的偷拍偷录。因此我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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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有资格使用录音证据吗?
必须是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用到偷拍偷录,才是合法的?
证据果然是JB,明白了。
 
QUOTE(极品 @ 2008年09月14日 Sunday, 10:59 PM)
笑看风云,对这类事麻木了,作为穷教书,买菜菜贩仔照样欺我血汗钱,买水果果贩还不是一样骗我称,世界尔虞我诈,只有利益的冲突,并看不出任何值得同情之处,换句话说,当你偷偷葬的时候,不也意味着另外一户人家要被人挖尸吗?当然,挖尸这种行为很恶劣。但有人不应该自负部分责任吗?

被人挖了你就会喊冤,那你送钱行贿的时候呢?有没想过其他人却要遵守法规安分土葬。凭什么你就可以偷偷土葬。这不就跟那些围攻万科的所谓业主一样吗?房价降你就嚷着要赔钱退款,房价升时又不见你出声跟大伙分钱。

除了觉得某些人对待死人尸体粗暴,不尊重死者和家属外,整件事就是狗咬狗。我乐见其成,当然我不会评价谁队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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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支持,明知不能土葬,为何要土葬?为何送钱行贿?正因为你们有点钱的刁民,才害了广大穷人。计生也一样,明知不能生,为何还要生?为何给机会别人抢你们的钱?
 
有证据就直接找汪洋书记啊,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偷尸罪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啊。
 
QUOTE(极品 @ 2008年09月14日 Sunday, 10:59 PM)
笑看风云,对这类事麻木了,作为穷教书,买菜菜贩仔照样欺我血汗钱,买水果果贩还不是一样骗我称,世界尔虞我诈,只有利益的冲突,并看不出任何值得同情之处,换句话说,当你偷偷葬的时候,不也意味着另外一户人家要被人挖尸吗?当然,挖尸这种行为很恶劣。但有人不应该自负部分责任吗?

被人挖了你就会喊冤,那你送钱行贿的时候呢?有没想过其他人却要遵守法规安分土葬。凭什么你就可以偷偷土葬。这不就跟那些围攻万科的所谓业主一样吗?房价降你就嚷着要赔钱退款,房价升时又不见你出声跟大伙分钱。

除了觉得某些人对待死人尸体粗暴,不尊重死者和家属外,整件事就是狗咬狗。我乐见其成,当然我不会评价谁队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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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传统和个人观念的选择,当事人付钱买回遗体并非怂恿殡葬部门或收人钱财者去挖他人坟墓来盗尸体替之。在这点上,“极品”勿误导读者。

当然,国策是提倡火化,这是事实。所以事件中事主要告,难:他违法在先。

凭什么事主可以偷偷土葬?他付了钱,而政府相关人员又收了钱,事主当然默认这是一种政府允许,理直气壮土葬。要挖,先办了相关受贿人员,事主也不例外。但对中国人而言,入土为安是对先人的尊重,偷尸,不管是谁所为,都应严厉谴责。极品不应连这个也分不清,你的划线部分幸好表明了立场。

在此,我们就不讨论火化这国策的对于错了,正如计划生育政策一样。


QUOTE(两脚踏一船 @ 2008年09月20日 Saturday, 11:31 PM)
极度支持,明知不能土葬,为何要土葬?为何送钱行贿?正因为你们有点钱的刁民,才害了广大穷人。计生也一样,明知不能生,为何还要生?为何给机会别人抢你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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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在政府里的吧?这口气,八九不离十了。
明知不能贪污,为何贪污腐败在政府里屡禁不止?
明知不能有二奶、三奶,为何当官的频频被揭发?
明明......

我们刁民怎么害了广大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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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政府里的硕鼠蛀空了国家吗?

华农的高材生啊,你丢尽了华农的脸!!!
 
首先我为了对你长辈尊敬..节哀顺变吧.......贪官在所难免死罪...出于孝心贿赂更是理解............既然这样我就更是难明白你的心理..都什么年代了?已经是2008年了.还怀着土葬心理...火葬跟土葬有什么区别?一开始你就不应该土葬...接受火葬..不用跟这些狗官打交道..你现在才认识你共"抢"党吗?最后还是伤了你自己的..能让死去的人安息吗?.....
再过几十年后我们会怎样葬??晕...

既然这样了... 直接了事...把狗官告上中经委吧...要中央哪种...地方政府我看都是白走.......帮不了你...兄弟..
 
听完录音。。。。看完细节。。。。更是醒悟。。有空就去看看这本书《丑陋的中国人》。。。楼主的情怀可能会平静一些。。
 
QUOTE(byronroy @ 2008年09月21日 Sunday, 12:59 AM)
基于传统和个人观念的选择,当事人付钱买回遗体并非怂恿殡葬部门或收人钱财者去挖他人坟墓来盗尸体替之。在这点上,“极品”勿误导读者。

当然,国策是提倡火化,这是事实。所以事件中事主要告,难:他违法在先。

凭什么事主可以偷偷土葬?他付了钱,而政府相关人员又收了钱,事主当然默认这是一种政府允许,理直气壮土葬。要挖,先办了相关受贿人员,事主也不例外。但对中国人而言,入土为安是对先人的尊重,偷尸,不管是谁所为,都应严厉谴责。极品不应连这个也分不清,你的划线部分幸好表明了立场。

在此,我们就不讨论火化这国策的对于错了,正如计划生育政策一样。
你应该在政府里的吧?这口气,八九不离十了。
明知不能贪污,为何贪污腐败在政府里屡禁不止?
明知不能有二奶、三奶,为何当官的频频被揭发?
明明......

我们刁民怎么害了广大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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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政府里的硕鼠蛀空了国家吗?

华农的高材生啊,你丢尽了华农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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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道理!!!极度先赞成这个说法!!!支持
 
在此,估计有好多个林头镇的干部都在此贴纷纷发表,看过贴都知道有多少个了!哈哈哈!这些都是人渣来的,都是社会上的败类.(证明:本人不是林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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