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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2012年1月1日那站文明村筹委会《通知》 [筹委23号文] (1人在浏览)

YAO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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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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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通 知 【筹委23号文】
全体村民:
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于村民会议选举产生三年多来,在两级政府、两届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所决议的文明村建设计划34项工作已完成23项。还有11项未完成:分别是物业楼、村中间路、村中老井头、文化走廊、赞助留芳名榜牌、村头牌坊、小广场、小菜市、幼儿园、多占多用集体土地处理还未完毕及村中绿化。
自2010年5月24日开始,由姚中书、林霖、杨桂蓉原村干部误导,挑动少数人状告筹委,一年多来,筹委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社会赞助已停止,待建项目由此不能启动,筹委面临7个调查组的调查。他们的诬告,对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在社会上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筹委委员的人身安全、自由带来威胁,消耗了筹委大量的时间,浪费了那站村的大量资源。对于部分签字告筹委的人,他们早就不爱那站村,且户籍早已迁出那站的,不属那站村集体组织成员,没资格享受集体成员权益。他们告状的言行想搞乱那站,图谋个人利益。鉴于以上的事实与筹委的经济困难,为 了对村民的负责,更好地履行筹委的职责,服务村民,根据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工作职能实施方案第一、第二条规定,经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第52次会议研究决定,特通知如下:
一、原属那站村村民,户籍已迁离本村且成为国家工人、干部,有固定工作,经商办企业或户口迁入设区的市的,从2012年1月1日起,不能作为那站村集体成员参与那站村民会议及村务管理,不享有那站村集体成员权。
二、若户籍迁出去的原那站村村民,居住或不居住在那站村的,若有爱村之心,凭本人自愿,接到本通知后10天内向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筹建委员会同意,由筹建委员会提起议程,召开全村户主代表大会进行表决,若有三分之二的户主同意,可把申请人纳入那站村集体成员。可与其他集体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
特此通知。
建设那站。

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
20l2年1月1日

报送:电白县水东镇人民政府、关草田派出所、附城村民委员会
发送:全村各户主




评:2012年1月1日《通知》暨[筹委23号文]
2011年12月31日,“建设那站文明村筹建委员会”(简称“筹委会”)发给那站村每户一份《通知》(详见附件[1]),《通知》所说两级政府、两届领导的支持,这只不过是“筹委会”在自吹自擂,从未见过正式文件。
“筹委会”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什么样性质的组织?工作职能是什么?应行使什么权力,上级主管单位和监督单位是那个部门?经那一级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内部组织成员的人数、条件、政治面目、社会关系如何审核?所提出的行为纲领是否合法?是否与现有的法定组织相抵触相抗衡?相冲突和相矛盾?作出贡献,对社会产生效益向那一级职能部门申报领奖?损害群众、给社会带来危害,责任由谁承担?等等这些问题,直到今天还未见有个说法,怎能就说得到了两级政府和两届领导的支持。
《通知》说:……由姚中书、林霖、杨桂蓉的状告……筹委面临7个调查组的调查。
不是有“两级政府和两届领导”的支持吗?很文明,很正确吗?不是说要开着宝马、奔驰的豪华小车去告状才有人理吗?为什么骑着破旧单车依法投诉,“筹委”也会面临7个调查组的调查?这说明你们的所作所为并不光彩,更说明钱多不一定是万能,有理走遍天下,这是千古名言。
《通知》说:他们的诬告……对筹委在社会上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筹委委员的人身安全、自由带来威胁……
我们按照《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依法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和诉求并不犯法,更不会威胁谁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如果你们的所作所为是见得光的、合法的,在社会上也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怕什么面临7个调查组的调查?哪一个调查组对你们的人身安全和自由构成威胁,我们不知。但是否因为你们自己心中有鬼,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摆脱罪责,利用你们惯用的手段,消耗大量的时间和浪费大量的资源想把调查组“摆平”,只有你们才心知肚明。但要敬告一句:要“摆平7个调查组不是件容易的事,不知是否每一个调查组和每一个人都想吃和敢吃你们的这一套。
《通知》说:对于部份签字告筹委的人,早就不爱村,且户籍已迁出那站村,没资格享受集体成员权益……从2012年1月1日起,不能……参与那站村民会议及村务管理……若有爱村之心……10天内向……(你们)提出书面申请……(方可)把申请人纳入那站村民集体成员……
怎样才是爱村?难道要我们以卑贱下流的手段强行收取别人的“赞助费”进行私分,非法收取村民的“超占费”,非法砍伐村民所种的树木,非法拔除村民种植的作物,非法扣封村民的宅地,非法停止村长的职务,非法行使全村的职权,非法使用村小组的公章,假冒村长,拉帮结派,谋取私利就是爱村吗?那站村300多年历史的文明清誉已被完全毁尽,这也叫爱村吗?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凡是有那站村血统的、遵纪守法的那站村弟子,不管贫穷或富裕,受过什么程度的教育,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管走到天涯海角,走到世界的每个地方,也不管职位高低,都永远是一位光荣的爱村的村民。永远都有那站村的集体成员权,永远都有关心、支持那站村建设的义务和权利,永远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永远都无须向谁申请什么权利。可以严正地提醒各位:不要以为随便写个什么《通知》,就可以将那站村所有的户籍迁出的那站村的忠实弟子的合法权利剥夺,如果继续执迷不悟,违反《2004年6月22日中办发[2004]17号文》的规定,继续利用宗族和家族的势力非法地奴役、刁难、整治和坑害村民,将一定受到法律制裁。
解放以来,户籍迁出的那站弟子,从来不向村民要过1分钱和一粒粮食,不向谁申请什么权利,“筹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又不是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连使用的公章都还未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出,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未经镇政府审核批准,未取得县公安局的准刻手续,未到指定的厂家刻制,而是由自己非法私刻的印章,有什么权力来受理村民的资格申请?
有300多年文明清誉历史的那站村,是祖先留给后代的无形资产,凡是那站村人都有爱护和保护她的义务和权利。如果有人损害她的形象,任何一位正直的有血性的那站村民都有义务和权利批判他们的错误。众所周知,户籍迁出的那站弟子,大部份都是那站村的精英,其中很多是国家干部、职工,有研究生、大学生、工程师、教师、医生、企业家和经商老板,他们博学多才,对村务的参与有百益而无一害,为什么要侮辱他们的人格,低头俯首地向谁提出什么申请才有参与权和发言权,是否想建立一个自己的独立王国,永远凌驾于法律之上?
别有用心的人,不管使用什么手段,披上什么外衣,终有一天会原形皆露。因拉帮结派,打击异己把那站村搞得四分五裂,邻里关系恶化,村民串门闲谈说话都担惊受怕,要看某些人的眼色而为,一不小心被跟踪偷听获知,就会惹祸上身,大难临头;因遭恐吓,调查、询问已使人心惶惶,惊恐终日,还有什么文明和谐可言。到底要将那站村变成什么样?要将那站村引向何方?希望各级领导和各位村民密切关注,不要让数百年平静安宁的那站村流泪流血!
礼尚往来,你有《通知》发给村民,发给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的自由,我们也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依法投诉,以理以据提出诉求,摆事实,讲道理,各予已见,没有诬告之罪,无须大扣帽子。是非曲直,自有能人明晓,无须顾忌、无须怒气!以权压人,持势欺人,动不动就要将人打到粉身碎骨,动不动就骂别人是人渣,动不动就要将别人送入监仓,总想持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要在别人的头上拉屎拉尿,这是小人所为。放开胸怀,博纳贤才,多听忠言,依法行事,以理服人,和气生财,相互帮助,爱护村民,平等待人,多做好事,别触犯法律,这才是能人之道!

电白县水东镇附城那站村民小组组长:姚中书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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