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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南平校门惨案,学校应该负责吗? (3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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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南平校门惨案,学校应该负责吗?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litics/201...8_1586161.shtml
2010年03月25日 07:59东南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472条
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骇人的凶案:凶手郑民生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持刀砍杀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的小学生,致13人死伤。

这起凶案发生后,公众无疑急切想知道凶手施暴的心理动机。不过,笔者更关心另一些问题:学校该为校门惨案负责吗?经此一事件,全国的校长们又会有怎么样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真的对我们的孩子有益吗?

从个案说,凶手无疑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当地政府肯定会向受害者提供可观的“补偿”,以消弭社会矛盾。但本案的法律示范意义,更值得思考。这是一起非典型校园伤害案件:案发于校门口,并不是校内。一方面,家长已经将孩子安全送到了学校;另一方面,学生还没有入校,没有处于学校的监管之下。

不让学生早进校门,缘于校方在规避风险。不知从何时起,清早很多校门口就有大批的学生在排队等待入校,这成了道风景。为什么学校不让早到的学生入校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此时教师还没有到位,一旦入校发生伤亡事故,学校就要吃官司。今年7月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也是将校方的责任期定在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期间”。

让大量未成年人聚集在校门口以及附近的人行道上,他们或者整齐分班级列队,或者打闹成一堆,这本身就是一个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南平惨案更是说明了这点,笔者甚至觉得:校门口大批没有反抗能力的小学生,又没有成年人监护,便成了那个心理失衡的凶手眼中的社会软肋。

但这种不安全的安排,的确使校方规避了“校园伤害”的风险。可是,我们应该就此苛责校方吗?不应该,因为正是之前家长、社会对于校方的“苛责”,让校方不得不规避风险,“理性”选择把早到的学生拦在校外面。不仅如此,同样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有不少学校取消外地旅游、郊游,甚至不惜取消春游、秋游,或者刻意搞“室内游”。

此次校门惨案之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应对之策多半有这么两条:一是加强对早到学生的监管,二是禁止学生在学校开门前聚集在校门口。令人悲观的是,笔者觉得后一种选择可能是校方更经济的“理性”选择。将学生从老师还没有上岗的“不安全”的校园,赶到更不安全的校门口,再赶到更加不安全的其他地方,这就形成了一个家长―学校―教育部门三方博弈的恶性循环。

一方面,公民的权利意识日渐兴起,一旦孩子发生涉及学校的人身伤害,家长必然打官司讨说法;另一方面,学校本身就是公益教育机构,不是保姆性质的经营机构,让它承担过重的保育责任,必然导致校方想方设法规避风险:不惜取消郊游,不惜把孩子拦在校门外,这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其中解决之道或在于国家实行强制保险,让学校摆脱校园伤害赔偿的风险,回归教育的本质。上海 沈彬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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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能怪学校,现在的家长总是喜欢从学校找原因,校门规定时间开放,对学校和家长都有好处,谁叫你来得那么早呢,
 
学校确实成了替罪羊,就如流感,本来是医疗系统的事,却让学校抢去了。

这种事情的发生,是让人极度悲愤的。因为都是一些小学生,尤其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的家庭,孩子就是家的全部。

但确实不应该怪罪学校,一个有心图谋的人,只是选择的地点不同而已。有事情发生了,是需要反省的,需要反省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不是一个两个部门就可以解决的。
 
这绝不是最后一起社会悲剧!!!!!!!!
民众必然还要为当前的*社*会**形**态*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QUOTE(9527369 @ 2010年03月25日 Thursday, 09:23 PM)
一方面,家长已经将孩子安全送到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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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欠法律依据。
何为“送到了学校”??到了校门以内??还是到了已画定的校园范围线之内??

现在这社会呀,两个字--变态!!
就算到了学校之内,老师也不可能一跟一的保镖式的护卫。
您要这样一跟一的保镖式的护卫吗??那好呀,请您每月付2000元RMB(一跟一的镖式服务,这个价在电白可能有人愿意干,可在别的地方如珠三角,这个价不一定行),学校绝对满足您的要求。

自然是平衡的。也就是说:你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回报(即便暂时不报,只是时辰未到);你得到了多少,你就应该付出多少!(即便你现在暂不付出,你的后代必然为你付出!)
 
这个问题无解

美国这样的国家也避免不了校园屠杀。
 
事件发生后,只是一个体育老师和一个扫街阿姨挺身而出。建议首先枪毙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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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来啦!
 
又是互相踢皮球,最终又是给学校接了!所谓专家又出来说话了。。。。。。
 
QUOTE(白色孔布 @ 2010年03月26日 Friday, 01:23 AM)
这句话欠法律依据。
何为“送到了学校”??到了校门以内??还是到了已画定的校园范围线之内??

现在这社会呀,两个字--变态!!
就算到了学校之内,老师也不可能一跟一的保镖式的护卫。
您要这样一跟一的保镖式的护卫吗??那好呀,请您每月付2000元RMB(一跟一的镖式服务,这个价在电白可能有人愿意干,可在别的地方如珠三角,这个价不一定行),学校绝对满足您的要求。

自然是平衡的。也就是说:你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回报(即便暂时不报,只是时辰未到);你得到了多少,你就应该付出多少!(即便你现在暂不付出,你的后代必然为你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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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眼力好,语感强。
悲哀!不知道这样的局面有什么改变的办法没有?
 
QUOTE(远程南瓜锤 @ 2010年03月26日 Friday, 09:12 AM)
这个问题无解

美国这样的国家也避免不了校园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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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我不清楚,但我想改变一下局面还是有办法的,就事论事的说:如果校方应负责任环境能改变一下,赔偿问题能有其它的途径,减少校方多方面的顾虑,首先这个校门应该不会这样关闭的。另外,宣传上加点工夫,引导社会的认知,或许事情会好点。
 
QUOTE(xxayy @ 2010年03月26日 Friday, 10:31 AM)
事件发生后,只是一个体育老师和一个扫街阿姨挺身而出。建议首先枪毙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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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中国的一些传统思想,真的要扫一下了。
 
QUOTE(鸡的屁股2010 @ 2010年03月26日 Friday, 12:04 AM)
我只能说,这只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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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这是一种文化的悲哀,但却不知道怎样说!!!
 
QUOTE(渔夫 @ 2010年03月26日 Friday, 12:18 PM)
又是互相踢皮球,最终又是给学校接了!所谓专家又出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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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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