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如此,替受伤的学生难过。飞来横祸,谁都不想。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在事发后一直履行应尽的义务,尽了教书育人的责任。无论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当事学生都不是故意,所以,应该以教育为主。
我理解朱*冬学生家长的心情,自已孩子受伤了,又花了一大笔钱,确实难于接受。但时,作为乡党,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让一步或者海阔天空。
作为朱*威学生家长,事因你孩子错踩别人鞋而造成,理应负主要责任。假如,受伤是你的孩子,你会怎样办?谁都不想自己孩子受伤。可怜一下天下父母心,不为过。作为监护人,你有责任赔偿医药费,向人家道个歉,换来两家欢颜,为何不可??